自10月16日公佈長者公寓租金及計分細則以來,連日來有市民在網絡、電台以及向社區服務團體等反映意見,網絡討論更從關注租金訂價過高,延伸至是否影嚮樓市、是否為福利項目、是否切合長者實際需求等,本人認為社會各界對於長者群體的接觸層面不同,自然對長者面貌缺乏整體認識。
2022年第4季人口統計,老年人口比例按年上升1.1個百分點至13.3%,超過8.9萬人,老化指數攀升10.7個百分點至94.4%,反映澳門長者群體急速擴大,社會快速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的階段。
為此,本人有如下建議:
一、現時已2023年末,政府應盡快公佈《2021人口普查長者專題報告》,報告包括人口比例、年齡分佈、居住情況、學歷及就業等情況,讓社會各界了解長者階層分佈,以數據來審視長者政策及長者公寓;
二、按第33/2023號行政法規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第二條目的“政府長者公寓旨在為長者提供較便利及優質的生活環境,以利長者融入社區及提高生活素質,尤其為居於沒有升降設備的樓宇獨立單位的長者改善其居住環境。”該規章及目的沒有提及長者需要具一定經濟能力,建議政府應優先審視原意,而租金除參考市場外,也應加入長者階層收支情況等作權重,綜合考量;
三、藉是次受到社會各界熱烈關注,政府應向外界介紹不同階層的長者政策、措施,及其服務次數、工作成果等。同時吸納更多地區服務長者團體,適時擴充“長者事務委員會”,持續更新,完善長者政策。